江苏南京 | 外墙节能改造按照墙面面积20元/m²予以补助

日前,南京市发布《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明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外墙节能改造按照墙面面积20元/m²予以补助。详细内容如下。

 

南京市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南京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规范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管理和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市级城建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南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文只摘取“补助流程及标准 ”部分。

 

六、补助流程及标准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导资金应严格落实市级城建资金管理要求,对核验通过的示范项目,结合示范推广以及预算安排情况,由市建委商市财政局后,编入年度城建计划和市级城建资金预算。预算下达后,市财政局根据市建委申请及时做好资金拨付。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由市建委同步编报和下达绩效目标表,并定期组织绩效自评价。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同时不高于合同价的50%。同一示范项目有多个示范类型的,按最高标准予以补助,不重复奖励。取得国家和省级相关绿建节能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再享受市级示范资金补助。使用政府投资资金的项目不予奖补。

各类项目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绿色建筑单体示范项目按照建筑面积予以补助,二星级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20元/m²,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星级示范项目补助标准为30元/m²,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绿色建筑片区集成示范及绿色小镇项目根据规模和技术应用水平由专家评审决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2、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分别按照30元/m²、80元/m²、100元/m²予以补助。单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新建浅层地能(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可再生能源区域能源站)示范项目按照示范面积不超过50元/m²予以补助;太阳能光伏项目按照不超过500元/kW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4、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按照建筑面积80元/m²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近零碳建筑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中,旧窗节能改造按照窗户面积260元/m²予以补助;建筑外遮阳按照遮阳面积200元/m²予以补助;屋顶节能改造按照改造面积50元/m²予以补助;外墙节能改造按照墙面面积20元/m²予以补助;其它节能设备应用根据节能效率、采用的技术含量及先进程度按照不高于节能设备总造价的20%予以补助。原则上单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6、建筑节能监管能力建设中,建筑能耗统计项目补助300元/幢,最高不超过20万元;重点耗能建筑审计项目补助2万元/幢,最高不超过80万元;建筑能耗监测平台数据传输维护(含机房维护、数据传输专线、软硬件升级、安全监控、分析报告编制等)经费补助不超过40万元/年。

7、BIM示范项目

公共建筑设计阶段按8元/m²补助,居住建筑设计阶段按5元/m²补助,采用BIM正向设计的每m²再增加补助4元;施工阶段按4元/m²补助。

市政工程设计阶段按建安造价的0.1%补助,施工阶段按建安造价的0.05%补助。

房屋建筑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政工程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9-29 15:01